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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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关于2016年6月29日
关于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编制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建筑节能建筑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绿色高新区、重庆知三 、市城设委实施应包括主要目标、乡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关于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编制指导思想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建筑节能建筑目标任务均值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绿色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重庆知各项任务 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基本原则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二、经开区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规划目标 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两江新区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
